医疗行为较之于其他业务行为具有更高的风险性.如果让医务人员对所发生的任何损害结果都承担刑事责任的话,必然不利于医疗行为的完成.为此,有必要通过被允许的危险理论和信赖原则对医疗过失刑事责任的成立范围进行限定,减轻医务人员刑事责任过重的负担,这对于患者的利益维护及医学的进步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作者:顾婵媛 刊期: 2012年第02期
为了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2005年上海市率先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信息共享平台”,随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行,并且应用于各个行政执法领域.目前,我国信息共享平台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对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打击犯罪行为起到了正向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信息共享平台分布不均衡、使用率低和监督不力等问题,需从扩大推行范围、改进平台功能、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加以完善.
作者:丁锦希;邓媚;李伟 刊期: 2012年第02期
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涉及许多法律问题,本文主要关注人工授精技术所生子女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其中详细分析了如何确定不同情况下同质授精所生子女的亲子关系以及异质授精所生子女的亲子关系问题.
作者:李晓农 刊期: 2012年第02期
卫生行政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取缔,其法律性质如何一直存在争议,到底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措施,目前仍然难以定论,从其概念和特点人手加以分析,也仍然难以得出结论.然而,卫生行政执法却不能回避使用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本文作者提出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中取缔的具体建议.
作者:杨西武 刊期: 2012年第02期
在医疗伦理损害责任背景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具体履行医疗告知义务时、患者(特定情况下其近亲属)知情不同意时、以及面临具体法之局限性时,常常陷于对患者的知情权、生命健康权、自主决定权、乃至自身的法律责任风险进行个人抉择的伦理困境.尽管导致伦理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法律视角来看,制定明确、规范的医疗伦理行为指引,建立解决医疗伦理困境的常设机构,健全医疗风险规避、医疗社会保障和医疗伦理督察制度,应是现实可行的应对之策.
作者:殷炳华;易敏;王瑛 刊期: 2012年第02期
医疗干涉权作为医生的一项职业特权,因李丽云案件而引起广泛关注.对医疗干涉权的准确界定是前提条件;医疗干涉权的适用条件与原则是基础;目前我国医疗干涉权的行使存在着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对立,法律与伦理的冲突以及法律适用弊端等问题;应该从行使主体、社会环境、立法体制等方面加以改革和完善.
作者:汪丽青 刊期: 2012年第02期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事故概念面临民事责任领域被弱化、行政责任领域被空位的局面.为重新找寻医疗事故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的正确定位,在充分认识到医疗侵权损害存在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聚合、医疗侵权损害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应当彻底分界的基础上,提出医疗事故应当重新回到行政责任概念,在此观点上对医疗事故进行了重新定义并在定义中区分了严重不负责任和重大技术缺陷的类别,强调了应受行政处罚性的特征.
作者:刘宇;尹绍尤;陈倩 刊期: 2012年第02期
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保险调解为中心的第三方解决模式是化解医患矛盾、解决医患纠纷的重要模式之一.每一种模式均有其特点与优点,但同样也存在缺点与不足.因此,单纯依托其中任何一种模式来化解医患矛盾、调处医患纠纷,都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较为理想的选择应该是将三种模式中的两种结合起来,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取长补短,共同化解医息矛盾、调处医患纠纷.
作者:吴海波;江乐盛 刊期: 2012年第02期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确立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全面体现了平等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该法使用“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充分体现了民事权利保护法和救济法的性质;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确立构建了一元化的医疗损害责任体系,彻底改变了对医疗纠纷案件法律适用“二元化”的现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体系的确立,有利于公正、合理的裁判各种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确立推动我国高司法机关修订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从而明确了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对有效解决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范围和标准的法律适用等问题产生了积极的意义.
作者:艾尔肯;林立新 刊期: 2012年第02期
“过度医疗”涉及多种因素,依法治理应是根本的途径.本文在界定“过度医疗”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探讨了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包括法律规范的健全、患者权利的保护及新型医疗模式的构建等.
作者:刘颖 刊期: 2012年第02期
《消毒管理办法》的实施加强了消毒管理工作,同时也暴露出很多的问题和缺陷,本文就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在执行《消毒管理办法》时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
作者:罗银江;程敏;胡水生;李志刚 刊期: 2012年第02期
随着社会的需求,法学(医药卫生)这一专业应运而生.然而,缺乏实践性的法学教育使得培养出的大量法科毕业生无法满足现实法律实务工作的要求,那么本期待能弥补法学教育实践性缺乏这一困境的法学(医药卫生)教育能否带来很好的社会效益呢?本文将针对如何提升法学(医药卫生)专业的社会效益这一新的现实问题,从几个方面提出自己的一些思考.
作者:于津民;赵慧;汤和云;刘雨佳 刊期: 2012年第02期
哈萨克族传统医药发展至今,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哈萨克族传统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也逐步提高,保护手段日趋走向正轨.随着社会的需求和认可,尚处于需要进一步采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措施,促进其创新.
作者:吐火加 刊期: 2012年第02期
《侵权责任法》要求医务人员对患者负有说明义务.中医的说明义务与中医处方的保护间有着明显的权利冲突.此权利冲突会造成对患者权益的侵害、对中医行业的冲击.应当根据中医治疗的特殊性,制定相应的说明义务标准,并应同时完善中医药法律.
作者:张渝;马长琼 刊期: 2012年第02期
随着医药科技的发展,中药的巨大商业价值越来越得到投资者的重视.中药传统复方也就逐渐成为了我国的宝贵资源.但是,我国对中药传统复方的法律保护严重欠缺,相应法律制度的缺失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应该建立中药传统复方的国家所有权制度,并在国家所有权的基础上建立中药传统复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作者:张继旺;冉晔;王梅红 刊期: 2012年第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