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投稿

关于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探讨

郭金生

关键词: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法, 一事不再罚原则, 罚款, 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过程, 卫生行政部门, 当事人, 人民共和国, 执法人员, 违法事实, 经营地点, 活动, 商贩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也就是人们简称的“一事不再罚原则”,此原则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违法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行政处罚法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实际工作中较难把握的。在卫生行政执法过程当中,卫生执法人员经常遇到下面问题,对违法行为人的某一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同时责令其改正,但当事人缴纳了罚款后,并未改正违法行为,仍进行违法活动;或者无证商贩接受了卫生行政部门罚款处罚后,更换经营地点从事违法活动。以上这两种行为是否遵循一事不再罚原则?如何准确把握这一原则,对我们的实际工作有着重要意义。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相关文献
  • 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通告卫法监通发[2000]12号

    附件所列健康相关产品已于2000年11月获卫生部批准。特此通告。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年十二月十三日附件:1.2000年11月份获卫生部批准化妆品目录(略)2.2000年11月份获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目录3.2000年11月份获卫生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目录(略)4.2000年11月份获卫生部批准的消毒产品目录(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关于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也就是人们简称的“一事不再罚原则”,此原则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违法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行政处罚法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实际工作中较难把握的。在卫生行政执法过程当中,卫生执法人员经常遇到下面问题,对违法行为人的某一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同时责令其改正,但当事人缴纳了罚款后,并未改正违法行为,仍进行违法活动;或者无证商贩接受了卫生行政部门罚款处罚后,更换经营地点从事违法活动。以上这两种行为是否遵循一事不再罚原则?如何准确把握这一原则,对我们的实际工作有着重要意义。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作者:郭金生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2000年日本健康食品使用的新原料

    植物固醇其主要成分是谷固醇、豆固醇和油菜籽固醇等,通常以混合状态存在于一般食品中,如100/g内含量较多的有芝麻、花生、黄豆等种子和豆类。这些油料种子榨油后的残渣即是植物固醇的原料。日本已开发利用植物固醇可降低血液中的胆固醇、改善前列腺肥大、抗炎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等生理机能的功能性食品。蔓越莓是继蓝莓和石榴之后的重要植物,是生长于北美州寒冷地区的红色小果实,含有利尿活性成分,含奎尼酸、维生素、矿物质、有机酸、红色成分色素等多酚类。印度参印度人用以滋养强壮、强精、缓和风湿症的传统草药,现代研究表明此草药具有增强抵抗力、抗心理压力、改善脑机能、抗炎症等作用。菲律宾药用植物Sanbon 菲律宾政府认定该草药具有利尿、抗忧郁性心功能不全,是菲律宾要用植物之一。海豹油目前加拿大政府认定下只在加拿大生产,含DPA、DHA、EPA,尤其DPA含量很高,具有抗动脉硬化作用,还有改善过剩性皮炎的功能。红苜蓿豆科植物,原产地欧洲,其所含异黄酮除有黄豆苷、金黄异黄苷等成分外还含有芒丙花苷等黄豆所具备的成分,可缓解妇女更年期综合症;此外,还正在进行其抗癌性能的临床研究。(摘自全国轻工信息周刊)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一宗误将“猪生长素”作为生粉使用引起的食物中毒

    2000年4月12日,广东博罗某镇李姓村民为其父办完丧事后,请亲戚朋友共46人集体就餐,参加就餐的46人在就餐30 min后,陆续出现头昏、心悸、恶心、呕吐、手足颤动等症状。省、市、县3级卫生防疫站接到中毒报告后,迅速组织联合调查并协助医院抢救中毒病人,经过一系列调查及采样检验,查明这是一宗误将“猪生长素”作为生粉使用而引起的食物中毒,经抢救,中毒病人全部脱离危险并陆续痊愈出院。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作者:洪文华;戴昌芳;陈慧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卫生部打假办关于查处毒猪肉事件有关情况的函

    全国打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的函》(全国打假办函[2001]3号)文收悉。现将有关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部开展的查处工作 2001年1月17日,收到浙江省余杭市发生“盐酸克伦特罗”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我部非常重视,立即责成浙江省卫生厅采取果断行动,从而避免了类似食物中毒再次发生。同日,我部以《卫生要情专报》(第7期)上报了该事件的处理情况,并于1月18日与全国打假办研究进一步开展查处工作。 二、浙江省采取的措施 事件发生后,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紧急部署,于1月20日下发《关于严肃查处生猪生产中使用禁药等违法行为和切实做好牲畜口蹄疫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江省卫生厅立即组织力量对鲜猪肉进行抽样检验,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有效监控措施,严防此类猪肉再次流入市场。同时,组织卫生监督员对生猪市场及宾馆、饭店、集体食堂的猪肉来源进行突击检查,对销售含“瘦肉精”生猪肉的摊点正在立案调查依法处理。截止目前,该省未发现“瘦肉精”在肉品中的残留情况,也未发生类似食物中毒事件。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自吸收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测定食盐中铅

    GB 5009—96[1]中规定测定食品中铅的第一法是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背景校正为氘灯或塞曼效应,其中对食盐中铅的测定方法没有作详细的叙述。笔者在实验室中发现由于食盐中无机盐成分含量大,共存元素多,背景干扰较严重,用氘灯扣背景较正能力比较差,而用塞曼效应扣背景又必须具有特有的原子化器或光源,一般基层实验室难以得到,而文献[2]报道的络合萃取-盐酸反萃取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食盐中铅的方法试剂难寻,步骤繁多。本文提出了用自吸收谱线校正背景石墨炉原子吸收测定食盐中的铅的方法,实验结果令人满意,现介绍如下。

    作者:黄灵;韩东海;孙宏宾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天津市市售动物性食品中青霉素残留的调查

    合理应用兽药是生产动物性食品的一个基本卫生要求。近年来,国内畜牧和养殖业飞速发展,在畜、禽及水产养殖中由于诊断、治疗、预防和饲料添加的需要,扩大了各种青霉素等兽药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青霉素残留物可能存在于这些动物性食品中,造成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为调查天津市市售动物性食品如牛肉、猪肉中青霉素残留的情况,我们对天津市青霉素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应用杯碟法对市场销售的动物性食品进行了青霉素残留量测定。

    作者:程慧娟;齐津权;张兵;李俊华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卫生部关于2001年第一季度重大食物中毒情况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2001年第一季度,我部共收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38起,中毒734人,死亡40人。现将中毒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物中毒情况 (一) 食物中毒报告情况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印发全国健康相关产品国家抽检暨检验机构复核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和检验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我司于2000年10月在上海召开了全国健康相关产品国家抽检暨检验机构复核工作会议。现将此次会议纪要(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和检验工作。 附件:全国健康相关产品国家抽检暨检验机构复核工作会议纪要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年十一月一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规范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和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命名,我部组织有关人员制定了《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的企业学习贯彻,并在卫生监督执法中遵照执行。如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一年四月十一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部分补钙类保健食品追踪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根据我司“关于对补钙类保健食品进行追踪检查的紧急通知”(卫法监发[2000]122号)要求,我们对其中的3种补钙类保健食品追踪监督检查的结果进行了审查核实,现通报如下: 芙蓉牌健骨藕粉、大天力壮骨粉、育美钙嚼片装3种补钙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符合有关卫生规范的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有关食品的卫生标准。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年十二月九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关于部分地区发现瓜子、腐竹、饼干、茶叶等食品掺杂使假影响群众健康安全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厅: 去年十二月初以来,各地卫生监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卫生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紧急通知要求,迅速行动,进行拉网式检查,一些地方相继发现掺油大米,及时组织力量追根查源,追缴白油、石腊等掺假原料,严密监控大米掺油新动向,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惩处违法分子,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据广东、新疆、湖南、浙江等省卫生、质量技监部门报告和互联网上消息,近日在一些地方又陆续发现瓜子、饼干、腐竹、茶叶等食品被不法分子掺杂使假,给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带来新的影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给你们,请各省(区、市)卫生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部署各市、县卫生监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市场检查工作安排,组织力量加强对瓜子、饼干、腐竹、茶叶等食品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壳聚糖的保健功能(综述)

    壳聚糖(chitosan)也称为几丁聚糖,是甲壳质(chitin)脱去乙酰基的产物。甲壳质广泛存在于蟹、虾、金龟子、蚱蜢等甲壳类昆虫外壳和香菇等真菌类以及细菌类细胞膜中。它是由2-乙酰胺-2脱氧葡萄糖单体通过β-(1-4)糖苷键连接起来的直链多糖,学名为(1-4)-2-乙酰胺-2脱氧-β-D葡萄糖。

    作者:陈萍;高卫平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尤登双样图在褪黑素检测质量控制中的应用

    开展分析质量控制研究,制定分析质量控制措施是保障分析数据准确的重要手段。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作为全国保健食品检测中心实验室,组织全国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实验室参加了功效成分测定质量控制。因为褪黑素类保健食品在全国各省市都有,绝大多数的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验单位都开展了这个项目的检验工作,而且褪黑素的标准检验方法还通过了1998年全国食品卫生标准化委员会的评审,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所以本次质量控制选择褪黑素的测定作为质量控制的项目,尤登双样图是美国国家标准局(NBS)的分析、统计学家尤登(W.J.Youden)提出的,实验时同时测定两个试样,将结果绘制成图,所以称为双样图。它具有简便、直观、实用的特点,是一种很好的实验室间的质量控制评价手段。

    作者:韩宏伟;王竹天;杨大进;王永芳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卫生部关于查处“都瑞口服液”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根据消费者的投诉,上海市卫生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湖南都瑞医药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都瑞口服液”中含有枸橼酸西地那非。我部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都瑞口服液”进行了重新审查。经查实,“都瑞口服液”含有枸橼西地那非的违法事实存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部下发了《关于撤消“都瑞口服液”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69号)。为保护消费者的健康,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立即对“都瑞口服液”进行查处。 二、各地要加强保健食品的市场监督,尤其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一年三月八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卫生部关于2000年全国重大食物中毒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2000年我部共收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50起,中毒6237人,死亡135人。现将中毒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物中毒情况 (一)食物中毒报告情况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人参皂甙和褪黑素分析的质量控制

    为提高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验工作的水平,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所组织全国22个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验实验室参加了人参皂甙和褪黑素测定的质量控制,对质量控制结果进行了评价。质控结果显示,“人参皂甙”试样的检验结果的离散程度比较大,3个浓度水平均出现了离群值。有6个测定结果在3倍标准偏差(±3s)范围之外。“褪黑素”试样的检验结果的离散程度比较小,两个浓度水平仅出现了一个离群值。大多数实验室有较高的检测水平,可以完成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检测任务。

    作者:韩宏伟;王竹天;杨祖英;杨大进;方从容;宋书锋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一起原因不明食物中毒案的卫生行政处罚

    2000年“5.1”节放假期间,我区某酒楼5月3日午餐承接的63桌宴席发生食物中毒,其中53桌为结婚宴席,另10桌为孩子满月宴席,共计就餐人数达600余人,吃后4~20 h部分人发生腹痛、腹泻,呕吐等胃肠道症状,经调查落实中毒人数40人以上。采用抗炎,对症处理后,患者于3~5 d治愈,无死亡病例。本次事件,因隐瞒、拖延时间不报告,未取到有价值的实验室检验试样,经3名副主任医师,3名食品卫生主管医师调查论证,诊断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为:①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②罚款2万元整。

    作者:程继红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通告卫法监通发[2000]13号

    附件所列健康相关产品已于2000年12月获卫生部批准。特此通告。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1.2000年12月份获卫生部批准的化妆品目录(略)2.2000年12月份获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目录3.2000年12月份获卫生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目录(略)4.2000年12月份获卫生部批准的消毒产品目录(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 卫生部关于确认粮食卫生项目及其限量标准的复函

    出入境检验局: 你局《关于确认粮食卫生项目及其限量标准的函》(国检动函[2001]54号)收悉。经审核,现确认如下: 文件所附的“中国粮食卫生项目和限量标准汇总表”中的个别项目应按下表增加和修改: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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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办: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