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水箱清洗装置是否按涉水产品进行卫生监督的请示》(闽卫法监[2001]5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如果“水箱清洗装置”仅在水箱放空后清洗水箱,本身并不与饮水直接接触的,不应按涉水产品进行卫生监督。如果“水箱清洗装置”长期安装并浸泡饮水中,应当按涉水产品进行管理。 此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一年三月八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食盐中硫酸盐的测定方法,常用的有硫酸钡重量法,硫酸钡比色法等,这些方法由于操作繁琐,耗时较长,而且易引起误差。目前,利用极谱分析的方法尚未见报道,本文在文献[1]的基础上,参考有关资料,把反应生成的铬酸离子用示波极谱法测定,获得满意结果。
作者:王素霞;吕风荣 刊期: 2001年第03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根据消费者的投诉,上海市卫生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湖南都瑞医药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都瑞口服液”中含有枸橼酸西地那非。我部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都瑞口服液”进行了重新审查。经查实,“都瑞口服液”含有枸橼西地那非的违法事实存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部下发了《关于撤消“都瑞口服液”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69号)。为保护消费者的健康,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立即对“都瑞口服液”进行查处。 二、各地要加强保健食品的市场监督,尤其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一年三月八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和检验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我司于2000年10月在上海召开了全国健康相关产品国家抽检暨检验机构复核工作会议。现将此次会议纪要(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和检验工作。 附件:全国健康相关产品国家抽检暨检验机构复核工作会议纪要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年十一月一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壳聚糖(chitosan)也称为几丁聚糖,是甲壳质(chitin)脱去乙酰基的产物。甲壳质广泛存在于蟹、虾、金龟子、蚱蜢等甲壳类昆虫外壳和香菇等真菌类以及细菌类细胞膜中。它是由2-乙酰胺-2脱氧葡萄糖单体通过β-(1-4)糖苷键连接起来的直链多糖,学名为(1-4)-2-乙酰胺-2脱氧-β-D葡萄糖。
作者:陈萍;高卫平 刊期: 2001年第03期
GB 5009—96[1]中规定测定食品中铅的第一法是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背景校正为氘灯或塞曼效应,其中对食盐中铅的测定方法没有作详细的叙述。笔者在实验室中发现由于食盐中无机盐成分含量大,共存元素多,背景干扰较严重,用氘灯扣背景较正能力比较差,而用塞曼效应扣背景又必须具有特有的原子化器或光源,一般基层实验室难以得到,而文献[2]报道的络合萃取-盐酸反萃取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食盐中铅的方法试剂难寻,步骤繁多。本文提出了用自吸收谱线校正背景石墨炉原子吸收测定食盐中的铅的方法,实验结果令人满意,现介绍如下。
作者:黄灵;韩东海;孙宏宾 刊期: 2001年第03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规范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和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命名,我部组织有关人员制定了《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的企业学习贯彻,并在卫生监督执法中遵照执行。如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一年四月十一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附件所列健康相关产品已于2000年12月获卫生部批准。特此通告。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1.2000年12月份获卫生部批准的化妆品目录(略)2.2000年12月份获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目录3.2000年12月份获卫生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目录(略)4.2000年12月份获卫生部批准的消毒产品目录(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广东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报送我省生禽肉产品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函》(粤卫函[2000]1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无进口批件和检验合格证的生禽肉产品属于《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根据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罚,并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上述产品退出国内市场。 此复。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年八月十一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2000年我部共收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50起,中毒6237人,死亡135人。现将中毒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物中毒情况 (一)食物中毒报告情况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报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卫生法》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卫生状况。为了提高我省的卫生行政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促进我省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现将2000年度我省的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情况总结、分析如下。
作者:徐卫平;王正飞 刊期: 2001年第03期
合理应用兽药是生产动物性食品的一个基本卫生要求。近年来,国内畜牧和养殖业飞速发展,在畜、禽及水产养殖中由于诊断、治疗、预防和饲料添加的需要,扩大了各种青霉素等兽药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青霉素残留物可能存在于这些动物性食品中,造成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为调查天津市市售动物性食品如牛肉、猪肉中青霉素残留的情况,我们对天津市青霉素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应用杯碟法对市场销售的动物性食品进行了青霉素残留量测定。
作者:程慧娟;齐津权;张兵;李俊华 刊期: 2001年第03期
为了对5种常见于保健食品的双歧杆菌(长双歧杆菌、短双歧杆菌、青春双歧杆菌、婴儿双歧杆菌和两歧双歧杆菌)进行快速鉴定,在16s rRNA基因同源性分析的基础上,设计了5个种特异性寡核苷酸序列,对其3'-末端用地高辛标记后,作为探针与不同种的双歧杆菌DNA进行膜杂交。实验结果显示,这5个寡核苷酸探针除婴儿双歧杆菌种特异的探针PIN-DIG与短双歧杆菌有较弱的交叉反应外,其余均表现出较好特异性。说明这些16s rRNA基因探针对于食品中双歧杆菌的鉴定和检测是一个特异且有效的工具。
作者:张一凡;冉陆;东秀珠 刊期: 2001年第03期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证据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食品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收集的,用以证明食品卫生违法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客观材料。调查取证是食品卫生执法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水平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到食品卫生行政处罚的案件质量,甚至会因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证据不足而使卫生行政部门在行政诉讼中败诉。本文就以下易遇问题进行探讨。
作者:谢国祥;沈滨;王雪欢 刊期: 2001年第03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2001年第一季度,我部共收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38起,中毒734人,死亡40人。现将中毒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物中毒情况 (一) 食物中毒报告情况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2001年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和公共卫生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卫法监发[2000]463号)的部署,我部组织部分省市开展了蒸馏酒、糕点、饼干类、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品抽检情况 (一)蒸馏酒 共抽查样品30种,检查的依据为《蒸馏酒卫生标准》(GB2757—81),检验项目为甲醇、杂醇油和铅含量。经检验,全部合格。合格产品名单见附件1。 (二)酱油 共抽查样品20种,检查的依据为《酱油卫生标准》(GB2717—1996),检验项目为氨液态氮、砷、铅、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致病菌。经检验,全部合格。合格产品名单见附件2。 (三)糕点、饼干类 共抽检产品43个,分别依据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7099—1998)和饼干卫生标准(GB7100—86)进行检验和判定,检测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铅、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及饼干中矿物油含量。经检验,有34个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合格率79.1%。合格产品名单见附件3。 抽检发现的9个不合格产品分别为: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为了解拉萨市场调味品质量,我们对拉萨市部分商场销售的酱油进行了卫生质量检测。现将抽查结果报告如下。1 材料与方法1.1 试样来源拉萨市场上销售的不同产地、不同品牌的10批酱油,每批抽取1份试样,共10份试样。其中抽取区外企业生产的酱油试样8份,区内企业生产的酱油试样2份。1.2 检测项目检测项目为氨基酸态氮、总酸、砷、铅。1.3 检验方法被检试样均按《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中GB/T 5009.11,12,39—1996的分析方法进行检测。1.4 评价检验结果按GB2717—1996(酱油卫生标准)进行判定。
作者:华艳清;次仁玉珍;石秀英 刊期: 2001年第03期
为建立保健食品中吡啶甲酸铬的高效液相色谱分析方法,研究了提取方法和色谱柱、流动相等液相色谱分析条件的选择,并对其稳定性进行了长期试验。加标回收率>93%,相对标准偏差3.1,小检出量10.0 mg/kg,结果符合保健食品分析的要求,可以用于片剂、胶囊等类型保健食品中吡啶甲酸铬的分析。2年室温保存证明吡啶甲酸铬稳定性良好。
作者:杨大进;方从容;王竹天 刊期: 2001年第03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卫生部认定的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 今年1月至10月,我部组织对卫生部认定的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进行了复核。现将本次复核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的与意义 本次复核工作,旨在加强对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检验工作者充分认识到卫生检验在卫生监督执法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树立良好的卫生行政执行形象,从而进一步提高检验水平和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组织与实施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根据我司“关于对补钙类保健食品进行追踪检查的紧急通知”(卫法监发[2000]122号)的要求,我们已对其中的4种补钙类保健食品追踪监督检查的结果进行了审查核实,现通报如下: 一、正和羊乳钙片、超微钙冲剂和劲得钙(中老年型)3种补钙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符合有关卫生规范的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有关食品的卫生标准。 二、海健壮骨粉的生产企业天津市海洋保健食品公司的生产条件不符合有关卫生规范的要求,其产品抽检发现大肠杆菌数不合格。为此,天津市卫生局已对该生产企业下发了整改监督意见书。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