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东;徐乐平;施建安
目的:了解社区老年期痴呆和帕金森病患病率及相关因素。方法:采用整群随机抽样法,对社区55岁及以上老人进行调查。采用二阶段调查法,以简易智能状态检查量表(MMSE)、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帕金森病筛查问卷为筛查工具:以Pfeffer功能活动调查表(POD)、Fud物体记忆测数(FOM)、快速词汇测验(RVR)、Hachinski缺血指数量表(HIS)为细查工具。按ICD-10老年期痴呆诊断标准确诊病例。结果:在1 186人55岁及以上老人中,痴呆患病率2.61%,其中阿尔茨海默病(AD)0.76%,血管性痴呆(VD)0.42%,混合型痴呆1.43%。帕金森病患病率为0.17%。结论:老年期痴呆和帕金森病是危害老年人健康和消耗卫生资源较高的慢性疾病。
作者:张国川;赵宝龙;许素珍;施永斌 刊期: 2001年第03期
目的:采用核磁共振技术(MRI)分析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脑结构改变。方法:以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101例为对象,正常30例为对照,作头颅核磁共振扫描。结果:病例组第三脑室显著增宽,尾状核体积较大,海马增厚,各部位海马信号强度减弱。结论:精神分裂症患者脑萎缩明显,尾状核增大。
作者:隋毓秀;刘文;李永平;翟书涛 刊期: 2001年第03期
对长期应用氯氮平治疗的患者进行迟发性运动障碍(TD)调查,并以使用典型抗精神病药患者作对照。1 对象和方法 系本院住院患者,诊断均符合CCMD-2-R标准。研究组至少1年持续单用氯氮平治疗,除外以往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者。对照组以至少1年以上持续服用典型抗精神病药,除外合并使用氯氮平或舒必利者。研究组52例,男性,平均年龄(43.6±8.2)岁,总病程(13.3±7.34)年,持续服药时间(4.2±2.3)年,药物剂量折合氯丙嗪效价(352±125)mg/d。对照组46例,男性,平均年龄(45.3±7.8)岁,总病程(15.2±8.4)年,持续服药时间(5.2±2.8)年,药物剂量折合氯丙嗪效价(423±182)mg/d。两组以上各项均无显著差异(P均>0.05)。 采用异常不自主运动量表(AIMS)测评。确认TD:AIMS中至少1项≥3或至少2项≥2。
作者:林海 刊期: 2001年第03期
目的:比较国产唑吡坦片与进口唑吡坦片治疗失眠症的疗效和不良反应。方法:对32例失眠症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分别服用国产或进口唑吡坦。采用睡眠障碍量表(SDRS)、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临床总体印象量表(CGI)和副反应量表(TESS)评定疗效和不良反应。结果:SDRS评定国产唑吡坦组减分率为49.7%,与进口唑吡坦组49.8%相近,主要不良反应为头痛、口干、便秘和出汗等,病人均能耐受。结论:国产唑吡坦治疗失眠症的疗效与进口唑吡坦相当。
作者:张宏根;赵靖平;陈远光;陈晋东;李文 刊期: 2001年第03期
碳酸锂主要用于治疗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治疗后约42%患者的甲状腺功能受到抑制,典型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有明显的躯体和神经精神症状,易引起医生的重视,但亚临床型甲状腺功能减退(subclinical hypothyroidism,SCHT)却很少研究。本文综述SCHT流行病学、可能的机制、临床表现和处理对策。
作者:张晓斌;侯钢 刊期: 2001年第03期
目的:观察万拉法新治疗抑郁症的临床效果。方法:对43例抑郁症患者进行万拉法新和阿米替林双盲对照研究。采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评定临床疗效,采用副反应量表(TESS)评定副反应。结果:万拉法新组治疗有效率为90.9%,显效率为81.8%;阿米替林组分别为85.7%和71.4%;前者起效时间早于后者。两组治疗前后HAMD评分及减分率均无显著差异,万拉法新组的不良反应少而轻。结论:万拉法新可用以治疗抑郁症。
作者:宋荣刚;任静 刊期: 2001年第03期
目的:观察国产氟西汀(优克)的临床疗效和远期效果。方法:将符合CCMD-2-R诊断标准的60例抑郁症病人随机分成两组,分别用优克和阿米替林治疗4周,随访1年。结果:治疗阶段两组疗效相当,副反应优克轻于阿米替林(P<0.05)。随访1年后优克组效果优于阿米替林组,副反应也轻(P<0.01)。结论:优克疗效与阿米替林相当。副反应轻于阿米替林。长期维持治疗效果优于阿米替林(依从性高),副反应少而轻,且较安全,易于推广使用。
作者:邹开庆;万选珍;易宏 刊期: 2001年第03期
3.3 病理 目前的研究结果多数显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认知功能损害是静止性的,而不是渐进性的病程。年轻患者的认知成绩与老年患者比较在排除年龄老化因素后没有差异。精神分裂症的认知损害不是进行性痴呆障碍(不同于AD),与局部脑损害时出现的认知功能障碍非常相似而且稳定。
作者:杨甫德;王向群 刊期: 2001年第03期
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具有治疗抑郁和焦虑的作用,用于抑郁症的治疗,也取得很好的效果[1],而且还对伴发的妄想、幻觉有效[2],因此,已用于难治性抑郁症的治疗。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用于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不仅有利于抑郁、躁狂症状的消失,而且还可以预防发作、中断转相。1 精神分裂症的抑郁症状1.1 氯氮平:氯氮平治疗的精神分裂症,近期和远期的自杀率都明显少于典型抗精神病药物,这主要与氯氮平减少抑郁、明显缓解精神病理学和改善认知功能有关[3]。Melzter的研究发现,自杀的成功率降低85%,提示氯氮平有显著的抗抑郁效果[4]。
作者:金卫东;徐乐平;施建安 刊期: 2001年第03期
目的:了解颅脑外伤后智力损伤鉴定中伪装坏劣的临床特点和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方法:由2名鉴定人员用定性评估的方法对被鉴定人进行伪装坏评估,并对评估后的伪装坏和基本合作的案例进行比较。结果:颅脑外伤后智力损伤鉴定案例中的伪装坏占这类鉴定案例的67.6%;伪装坏与基本合作者的一般人口学资料均无显著差异;轻型颅脑外伤案例中有95.5%的人表现为伪装坏,90.6%的伪装坏者的瑞文(Raven)测验成绩低于70分;脑外伤严重程度与智力损伤程度无显著相关。结论:在颅脑外伤后智力损伤鉴定中应常规进行伪装坏的定量评定,并应参考伤者的伤前智力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作者:高北陵;刘仁刚;唐卓如;陆亚文;胡赤怡;杨彤 刊期: 2001年第03期
慢性精神分裂症有持续和反复发作的特点,常需长期或多次住院。但有些恢复期患者却出现住院依赖[1],表现为:依恋医院,即使生活自理好,且能承担一定的劳动和责任的患者仍不愿出院,有些患者出院后病情很快恶化,再入院后可迅速缓解。住院依赖的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住院环境1.1 相对宽松的气氛由于患者的精神症状常常给家庭、社会造成困窘或危害,而受到亲属的疏远、歧视、敌视。住院后,医护人员以病人能理解的方式与他们交谈,理解他们的病态意念,病员间相互平等,使患者心理上得到满足。1.2 生活方式许多患者日常生活没有规律,住院后饮食起居皆有规律地进行,一切有人照料、协助,可能剥夺了患者保持生活技能的机会,使其逐渐形成不良行为模式:个性依赖[2]。1.3 管理方式患者的病情迫使医院采取强制性隔离,这种方式割断了患者的社会交往,疏远了亲情关系,使患者对社会信息的获得少,对家庭和社会由疏远到陌生,甚至断绝,丧失了回归社会的能力。
作者:曲绵云;王秀云 刊期: 2001年第03期
目的:探讨50岁以上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认知损害特征及其影响因素。方法:对60例50岁以上精神分裂症患者和40例正常人进行了威斯康星卡片分类测验(WCST)、韦氏成人智力量表(WAIS-R)、韦氏记忆量表(WMS)、语言流利性测验(LF)、手指敲击测验(FTT)、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及阴性症状评定量表(SANS)等测查。结果:患者组的所有认知测查结果均较正常人显著减退,且年龄、病程,阴性症状及亚型对患者认知功能有显著影响。结论:年龄较大、病程较长、阴性症状较重及非偏执型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认知缺损严重。
作者:左小光;杨甫德;吉中孚 刊期: 2001年第03期
路易体痴呆(Lewy body dementia)在精神科临床并不多见,现报道1例如下。 患者男性,72岁,已婚,初中文化,退休工人。2000年1月无明显诱因渐出现反复洗手,1天要洗几个小时,同年7月开始怕脏,每天需用两圈卫生纸反复擦裤档,由于怕大小便粘在身上,不敢喝水、吃饭,人渐消瘦。后不能走路,手脚僵硬,大小便解在床上,说“天花板上有人要杀我”。既往史、个人史及家庭史无特殊。体查:衰老面容,全身极度消瘦,营养极差,全身肌肉萎缩,四肢肌张力增高(下肢更严重),不能行走,双手平举时有细微震颤,有左右失认。 精神检查:时间、地点定向较差,呈亚木僵状态,有刻板言语,情感不协调,个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远近记忆、瞬间记忆、计算力、一般常识、理解判断综合分析能力都减退。晚上常呈谵妄状态,有丰富的幻视、幻听及继发的片断的被害妄想。长谷川量表评分为90分,局部缺血量表为4分。头部CT提示“双颞叶、海马轻度萎缩,第三脑室中度扩大”。入院后实验室检查无明显异常。 讨论:路易体痴呆于1961年由Okazaki首次报道,国内报道较少,一般认为是神经系统变性疾病。病理组织学特征为大脑皮层有Lewy小体。 本例患者临床症状、体征、CT影像学诊断基本符合路易体痴呆的临床特点,患者以强迫症状为首发症状,继而出现大小便失禁及自发的锥体外系体征,伴有进行性的智能损害,情感普遍受损,同时有突出的发作性谵妄。既往没有明确卒中史,影像学亦无脑中风、脑缺血损害的证据,体查和实验室检查也排除了其它躯体疾病引起的波动性认知改变。特别是病情进展较快,痴呆越来越严重,住院20天后出现吞咽困难、口齿不清等假性球麻痹的症状。按照Okazaki的观点,本例属于弥漫性路易体痴呆。一般认为路易体痴呆属于皮层下痴呆,根据CCMD-2-R,本例可归入脑变性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治疗方面,可予促进神经代谢的药物,对于精神症状,可短期小剂量使用氟哌啶醇,对于锥体外系症状,必要时可予小剂量的抗帕金森病药物治疗。
作者:李均林;刘开成 刊期: 2001年第03期
目的:比较精神分裂症治疗前后中枢5-羟色胺(5-HT),高香草酸(HVA),4-羟基苯乙二醇(MHPG),5-羟吲哚醋酸(5-HIAA)相互作用的差异。方法:应用高效液相色谱(HPLC)对40例首发后经8周治疗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脑脊液5-HT,HVA,MHPG,5-HIAA进行检测,并以比值作为相互作用的指标。结果:精神分裂症组HVA/MHPG,5-HTAA/5-HT比值较对照组明显降低。治疗后HVA/MHPG比值两组间差异消失,而HVA/5-HIAA组间差异仍有显著性。结论:以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存在5-HIAA/5-HT的降低及多巴胺和去甲肾上腺素相互作用的异常。
作者:陈晓岗;陈远光;廖卫平 刊期: 2001年第03期
目的:探索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现实动机作案者与责任能力之间的关系。方法:分析78例现实动机作案者的责任能力。结果:除24例无精神病外,其余54例有各种精神障碍的作案者中有31例评定为限制责任能力,23例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无1例能完全免除责任能力。结论:动机论适合于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实践,现实动机作案者,不论其精神状态如何,均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
作者:李植荣 刊期: 2001年第03期
Capgras综合征,又称冒充者综合征或替身综合征。现报告1例如下。 患者男性,22岁,初中文化,未婚,因疑被害,冲动伤人等,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患者自幼娇生惯养,固执依赖性强,1998年5月无明显诱因起病,表现孤僻不合群,易激惹,后出现自语,傻笑,在家中有不安全感,认为自己才能非凡,可以做国家领导人。经氯丙嗪治愈。2000年10月因停药复发。怀疑有人议论,拒绝吃家中的饭,认为自己的母亲与别人鬼混,终日担心母亲会离开家,抛弃他,某日看见有人(实为其母)走进他的房间,并在不停地翻东西,称此人与母亲相貌相似,只是眼睛有点不像,是个“假妈妈”,目的是来拆散他的家庭,于是用铁锤把此人打死。家族史阴性。病前性格孤辟自私。精神检查,牵连观念,被害妄想,坚信死者是“假妈妈”,行为乱,情感不协调,无自知力。体格检查及神经系统检查无异常。头颅CT无特殊。 讨论:有文献报导,Capgras氏综合征,多见于脑缺氧,脑萎缩,脑外伤,慢性酒精中毒等脑器质性病变,可能与右侧大脑半球顶枕颞区病变,或右半球中央系统及网状结构的内部联合及丘脑病损,而影响面部识认,致容貌失认导致Capgras氏征,此病例为青年,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对母亲既爱又恨产生妄想观念-Capgras综合征,并残酷的将母亲杀死,也应作为临床工作中的一个教训。
作者:汤启芳 刊期: 2001年第03期
临床上以虚构妄想为主要临床相的精神分裂症十分少见,现报告2例如下。 例1,男,51岁。总病程27年。患者接触良好,自述不可能有过的经历:“1949年我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贵族家庭,在那里读了小学、中学,有很多亲戚朋友。1960年告别了家乡的父老乡亲,乘火车来到中国,下火车后我又改乘汽车,来到了大理我的养父母家。”问为何来中国,称“我身系重任,是米兰党的领导派我来中国帮助共产党做大事业”。患者并且表情痛苦地称“省公安厅认为我是特务,把我搞成大案要案,随时监视我”。“我没有病,2003年米兰党的领导要来接我,我要回意大利了”。患者暴露出非血统、被害等妄想,情感反应与思维内容及行为相一致,无自知力。 例2,男,23岁。患者意识清,自称“去年中央领导人坐着隐形战斗机来找我,问我邓小平死后谁当主席。他想让我当主席,我不当,他们就判我卖国罪,把我当成特务”。还称“有一天我坐着三轮车,就有许多人跟踪我,用枪指着我,用子弹打我,用窃听器监视我,把窃听器放到我肚子里。去年5月23日,中央首长向我颁发了6块免死令,有联合国的1块,邓小平的1块……”。还称“我有许多发明创造,今年我发明了蜻蜓式直升机。今年5月我潜入了中国军火库,偷拍了雷达照片,搞到了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发明了蜻蜓式直升机”。患者有被害、夸大等妄想,感知正常,情感反应与内心活动相协调,无自知力。 讨论:该2例有以下特点:①以虚构性妄想为主要临床相。2例将既往从未发生过的事,坚决当成是亲身经历,以此形成的各类虚构性妄想主宰了患者的主要精神活动;②各类妄想内容生动丰富,情节复杂,时间、地点、人物都被塑造得十分逼真,但都脱离现实,荒谬离奇;③患者感知正常,情感与行为及妄想内容相协调,思维联想亦正常;④患者自知力丧失,社会功能明显受损。按CCMD-2-R标准,该2例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疗效均较差。
作者:吴亚涛 刊期: 2001年第03期
目的:探讨黛力新治疗内科病人焦虑情绪的疗效。方法:采用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评定内科门诊和住院常见病的病人,并应用黛力新对其进行抗焦虑治疗,分析治疗前后变化。结果:176例内科门诊和住院病人中有焦虑的占80.3%,明显高于正常人群;124例应用黛力新抗焦虑治疗后有焦虑的占11.0%,较治疗前有明显减少(P<0.01),基本接近健康人群焦虑发生率。52例未加用黛力新治疗的病人在治疗后有焦虑的占32.3%,也较治疗前有明显减少(P<0.01),但明显高于黛力新治疗组(P<0.05)。结论:内科常见疾病的病人存在明显的焦虑情绪,而适当的抗焦虑药物治疗是综合治疗的组成部分,有助于促进病人的躯体功能康复。
作者:陈剑群;耿德勤 刊期: 2001年第03期
目的:评价氟西汀合用氯硝西泮对抑郁症的疗效。方法:将氟西汀、氯硝西泮和氟西汀、安慰剂作随机双盲对照治疗50例抑郁症,以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分值为依据,作疗效评定。以不良反应症状量表(TESS)评定副反应。结果:研究组显效时间平均为(12.31±4.65)天,2周末、3周末时减分率与对照组相比有显著差异。两组不同时间TESS总分无显著差异。结论:氟西汀合用氯硝西泮治疗抑郁症,起效早,减少自杀率及某些副反应。
作者:刘晓伟;李庆 刊期: 2001年第03期
编辑先生: 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若一精神病人发生造成危害社会或他人的行为,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那么他的家属或监护人应负何种责任呢?请专家赐复,谢谢。青岛市王一波答读者来信王一波医师: 精神病人发生危害社会或他人的行为,经鉴定确认为实施危害行为时处无责任能力状态,因而相应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而一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时无责任能力的依据是实施危害行为时丧失了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因而也可推断其在该行为时系无行为能力人,但其危害行为并不是民事行为,但在处理上,可参照《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处理,所以监护人所负的责任是民事责任,具体的说就是承担的赔偿责任。 而对赔偿《民法通则》第133条第二款又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所以对于监护人来说,只有在被监护的精神病人没有足够的财产支付赔偿费用时,才负相应不足部分的赔偿,至于何为监护?谁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法律有明确规定,不再赘述。 实践中解决该问题的途径有两种情况:第一种为精神病人对其实施危害行为时系限制责任能力,则其行为是构成犯罪的,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第二种为若精神病人对其实施危害行为系无责任能力,则刑事诉讼终结,被害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