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伟勇;肖定科
1案例资料1.1案例1杨某某,女,36岁.因宫内节育环嵌顿2年,到某医院住院要求取环,经全面检查,各项功能均正常,无明显手术禁忌症,行宫腔镜检查+取环术+双输卵管结扎术.术中患者心跳突然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病理学鉴定结论杨某某因急性心肌梗死而猝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属医疗事故.杨某某家属对以上法医病理学及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存在异议,遂提起医疗损害鉴定.
作者:章锁江;沈永浩;来茂德;陈明策;骆啸;马丽琴;黄洪溪;钱晓妹;徐键 刊期: 2013年第z1期
1案例资料1.1简要案情朱某,女,40岁.于2012年10月17日9时许,被他人拳击伤及左眼部,当时有鼻出血.伤后10小时到县级医院就诊;主诉:左眼外伤后,左眼胀,视物不清;查体:裸眼视力:右1.0、左0.6.左眼睑轻度肿胀,结膜轻度充血,角膜上皮点状脱失,前房中深,房水清,瞳孔圆,直径3mm,对光反应灵敏.当日(10月17日)县级医院眼眶CT报告单示左侧眶内壁骨折,左侧内直肌挫伤.伤后第二天(10月18日)市级医院眼眶CT报告示:左侧眶内壁骨折,眼外肌正常.同年11月1日眼眶CT报告示:左侧眼眶内侧壁骨质欠连续,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CT表现.伤者申请进行损伤程度鉴定.
作者:于毅;张宇鹏 刊期: 2013年第z1期
1案例资料案例1 裴某,女,32岁.病历记载:被他人用巴掌打击面部.左耳外耳道畅,左外耳道少许血迹,中耳腔干燥,鼓膜紧张部前下方大穿孔,鼓膜紧张部大穿孔,周边有血痂,右外耳道畅,鼓膜完整.诊断: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左耳混合性聋.纯音听阈:右耳气导平均听阈18dB,骨导平均听阈15dB;左耳气导平均听阈35dB,骨导平均听阈10dB.鼓室图:右耳A型,左耳漏气.声反射、镫骨肌反射:右耳有,左耳漏气.CT片示:双侧乳突未见异常.法医学检查:右眼外侧见1.5cm×1cm皮下出血,左眼球结膜充血,左颊部见1.5cm ×0.5cm皮下出血.
作者:吴小瑜;程道远 刊期: 2013年第z1期
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庭审方式日趋成熟,鉴定人出庭作证将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鉴定人在出庭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其中重要的是作证提纲的撰写,本人依据一个具体案例,模拟撰写如下:1 关于鉴定资格本鉴定人大学法医学专业毕业后在XX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从事法医工作至今,XXXX年取得主检法医师资格,鉴定人资格证书编号为45090010004.
作者:张海陆 刊期: 2013年第z1期
在法医学鉴定实践中,损伤未经任何中间环节直接造成后果或者后果完全由原发疾病造成均不难鉴定.但是,当损伤与原发疾病共同造成后果时,解决二者的因果关系就显得非常困难.有学者主张以因果关系的理论分析伤、病与后果的关系,并采用百分率量化因果关系.笔者认为,在巨大外力作用时不宜采用百分率量化因果关系,应根据损伤程度进行判断,对疾病忽略不计.
作者:王治民;郑建兵 刊期: 2013年第z1期
临床医学诊断与法医临床学诊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法医临床学诊断是鉴定人在全面了解伤者受伤经过的基础上,对伤者就诊期间的病历资料及法医临床学检验等内容的概括和总结,是伤情鉴定的精华、核心,要求准确、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作者:申立;金晓虎;高明;伏建斌 刊期: 2013年第z1期
伤残程度鉴定时,对于截肢后的伤残鉴定较容易,但安装假肢后是否存在长期的护理依赖,目前尚没有统一的规定.各鉴定机构主要依靠鉴定人根据伤者的情况和假肢情况综合把握,这就形成了同一损伤不同鉴定意见相互冲突的问题,笔者列举以下几例,并提出相关建议,抛砖引玉,以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作者:王旭;李公里 刊期: 2013年第z1期
笔者在十多年的法医鉴定工作中,发现一些交通事故法医鉴定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大家交流并希望相关部门重视和解决.1 法律的滞后和相互不配合法律的滞后和相互不配合,给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造成的不便,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例如:甲饮酒驾驶机动车或无证驾驶机动车将乙撞成肢体骨折,甲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根据1990年出台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五条,乙进行即时鉴定只能构成轻伤,甲的饮酒或是无证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或第九十九条仅能处以罚款或是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后公安机关对甲将无任何约束措施,甲完全可以脱离公安机关的控制.而乙作为受伤的个体,按照目前的物价水平要承担至少2~3万元左右的医疗和其他损失费用.根据法医学的判断标准,乙的鉴定时间应该是在伤后3-6个月,此时即使乙已经完全康复,再想通过法律的手段要回经济损失恐怕很是要费一番周折.如果乙是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数万元的经济损失由于甲的失控而无法得到赔偿,加之其身体损伤带来的巨大痛苦,其心理上一定会产生对社会的不满.
作者:王宇飞 刊期: 2013年第z1期
1案例资料某男,2012年11月22日晚被他人用钝器伤及头部,当即头部疼痛难忍,额部、鼻腔出血,随即送当地县医院诊治.入院诊断:硬脑膜外血肿;颅内积气;开放性颅骨骨折;上颌窦骨折;眼眶骨折;眶内积气;头皮挫裂伤;鼻部损伤.治疗5d后双侧鼻腔仍反复出血,遂转至当地市级医院.给予鼻孔填塞后再无出血,治疗15d后再次出现鼻腔大量出血,较凶猛,出血量400~ 600mL,遂转至当地省级人民医院.辅助检查:右侧颈内动脉造影+3D造影示:右颈内动脉眼动脉起始部位,动脉期异常染色,呈类圆形,大小约3.5mm ×5.5mm(图1).侧位像示:病变位于右颈内动脉眼动脉起始部位前内侧.右颈外动脉造影未见异常.印象:右颈内动脉眼动脉段假性动脉瘤.后诊断:鼻出血;蝶窦外侧壁骨折;右侧颈内动脉假性动脉瘤;右颈内动脉眼动脉段假性动脉瘤.行大动脉、双锁骨下、全脑血管造影;颈内动脉瘤固体栓塞术.术后诊断:右侧颈内动脉(眼段)外伤性假性动脉瘤.
作者:王东;史建忠;田亮 刊期: 2013年第z1期
在我国现行的人体损伤鉴定条款中,肺挫伤没有明确的规定.尽管有部分省、市出台了相应的标准,但对于肺挫伤的规定却不尽相同.这就造成了我国不同地区的不同鉴定人对同一类型的损伤有着不同的看法,对罪与非罪的界定有着不同的认识,此种情况明显违背了我国现行的法律精神.肺挫伤是指打击或挤压胸部的钝性暴力传导至肺,引导局部肺组织充血、水肿和灶性出血.刺器或捅器刺穿胸壁,进入胸腔损伤肺部,常伴有气胸或血胸.钝性胸(背)部损伤所致的肺挫伤,主要有挤压效应、惯性效应和内爆效应.胸(背)部遭到钝性外力打击时,引起肺泡或毛细血管损伤,形成小片状的出血区.
作者:孙凯;陈宇 刊期: 2013年第z1期
1案例资料1.1简要案情刘某,男,57岁.某监狱服刑人员,2012年7月21日因琐事,被他人用木棍击伤左眼部,后因左眼疼痛、无光感,转至某市多个医院就诊.2012年10月23日检查左眼视力无光感,右眼视力0.8.2013年1月9日行左眼抗青光眼手术,术前检查右眼视力下降至0.2.经调查,刘某伤前双眼视力正常.办案部门委托对其进行伤情程度和伤残等级鉴定.
作者:胡宏远;张平;宗楠 刊期: 2013年第z1期
1案例资料某男,45岁,罪犯.某年5月15日23时许,在生产劳动中与他犯发生争执,继而厮扯,被他犯勾拳击中面鼻部,致鼻腔撕裂,血流不止.1.1病历摘要
作者:徐红星;王有民 刊期: 2013年第z1期
1案例资料2013年1月24日,在某村的废弃灌溉渠内发现一女童尸体.尸体手臂上身与头一起装在蓝紫色条纹编织袋中;下身外露赤裸,一件粉红色的童装外衣包裹在脚踝处.打开编织袋发现尸体头部包裹一块白色枕套.上身毛衣及内衣沾染大量呕吐物,粉色外衣口袋内发现有小牙膏.尸长103cm,全身尸僵已缓解,背部及四肢未受压处暗红色尸斑;面部大面积皮下出血,颜色深浅不一;右眼球结膜充血,广泛性头皮下血肿;四肢躯干存在大量点、片状表皮剥脱及皮下出血,颜色深浅不一;大小便失禁.
作者:王兵;缑元斌;刘勇;罗伟;范钧 刊期: 2013年第z1期
1案例资料2007年11月24日凌晨,在某路北侧的绿化带内发现一女尸.经现场访问得知,死者为王某.尸体上身着天蓝色棉袄,衣襟敞开,上有血迹,内衣向上翻至乳房上方;下身穿牛仔裤,外裤、内裤均退至双膝关节下方,双脚穿白色休闲旅游鞋,完好.头面部由左额部至右面部、鼻部、口唇、下颌部广泛皮肤挫伤,左侧额颞部至右眉弓内侧有一14cm×5cm之不规则挫裂创口,可见泥土、颅骨碎片及破碎的脑组织,创底颅骨粉碎性骨折.口唇部多处挫裂伤,--21+123-牙齿脱落,牙槽骨骨折.胸腹部大量血迹,右侧乳房及乳晕处上、下均有规则、均匀排列成弧形的小片状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乳晕下方的损伤弧度较小,构成弧形的挫伤共5处,其中一处挫伤痕有扭转.小肠由阴道拉出,向上经右侧乳房放于颈右侧.左侧乳头处有类似损伤.
作者:张小让;张彦民 刊期: 2013年第z1期
胸腹部穿透伤指致伤工具穿透胸腹壁进入胸腹腔的创伤.由于致伤工具大小不一,创口大小也不一致,加之创口肌肉收缩,肉眼很难判断是单纯性穿透伤,还是合并内脏器官损伤.因此,胸腹腔探查是诊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本文作者就21例胸腹部穿透伤的案例作一浅要分析.
作者:胡火梅 刊期: 2013年第z1期
本文结合笔者在医疗损害鉴定发现的几个问题,提出个人观点探讨如下.1 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现状目前我国医疗损害鉴定体制存在双轨制的问题,既有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导的、各级医学会组织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有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法医司法鉴定机构组织进行的医疗过错鉴定.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对医疗损害鉴定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没有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导致医疗损害鉴定双轨制长期存在.
作者:杨轶囡;白延东 刊期: 2013年第z1期
鼻部及双侧颌面部作为人体暴露、突出部位,经常成为暴力侵害的部位,很容易在受到重击时发生骨折.本文报道3例鼻骨骨折的法医学鉴定案件,供同仁参考.1案例资料例1 王某,男,20岁.2012年12月7日,被拳击中鼻部后,X线侧位片示鼻骨骨折但未见明显错位,鼻骨CT扫描见右侧鼻骨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例2李某,男,29岁.2013年1月7日,被人打伤头面部后,鼻部疼痛及出血,鼻腔内可见血痂,未见活动性出血;X线侧位片示鼻骨骨折并明显移位.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
作者:邓德锐 刊期: 2013年第z1期
1案例资料9例伤者,男性7例,女性2例;年龄20~ 40岁3人,40 ~ 60岁6人;左眼5例,右眼3例,双眼1例;受检时间2~ 30天不等.7例初次CT检查时,报告为眶内侧壁骨折,但经复查CT薄层平扫及三维重建后发现眶内侧壁骨仅向内凹陷,骨质连续,未见明显骨折;2例在初次CT示眶内壁凹陷,骨质连续.9例的损伤评定结果,均未构成轻伤.
作者:李森全;徐海涛;蒋晓三 刊期: 2013年第z1期
道路交通事故损伤中,受伤人员可以是驾驶员、乘员,也可以是行人,其成伤的原因和方式复杂而多变.笔者结合一起交通事故中疑似驾驶员损伤的成因进行探析.1案例资料2011年10月2日,犯罪嫌疑人成某驾驶的小客车在S4高速公路莘庄道口与被害人宣某(女,46岁)驾驶的小客车发生碰撞,双方车辆行驶至S4高速公路颛桥向阳路收费口处后,再次发生碰撞,随即双方驾驶员引发口角,后成某采用掌掴、脚踹的方式对被害人宣某进行殴打,致使宣某受伤.
作者:徐跃灵君;于红卫;江东华 刊期: 2013年第z1期
法医学鉴定中,对颅脑损伤进行明确的诊断.磁共振成像(MRI)具有独特的优势.MRI可以清晰显示脑的三种基本组织,即灰质、白质与脑脊液,能分辨出脑干内的灰质核团,不受骨质伪影和部分容积效应的干扰,清楚显示幕下和脑干的损伤.随着MRI技术的进步,已证实MRI对于脑细胞微结构的损伤,特别是弥漫性轴突损伤、胼胝体损伤、皮质及皮质下灰质的非出血性损伤具有很高的敏感性.因此,对于脑外伤后CT检查阴性,临床有明显神经症状的病人应做MRI检查.
作者:周晖 刊期: 2013年第z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