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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河南省卫生厅食用油掺假案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卫机发(2000)29号

关键词:卫生部, 河南省, 卫生厅, 食用油, 掺假, 工业用油, 食物中毒事件, 濮阳市, 新乡市, 食品厂, 油脂, 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局, 组织调查, 幼儿园, 销售渠道, 食品加工, 情况通报, 清风, 江苏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今年4月30日,江苏省宝应县山阳幼儿园发生一起因食用河南濮阳市清风县豫华食品厂用工业用油加工饼干引起40多名幼儿中毒的事件。事件发生后,河南省卫生厅迅速组织调查,查明来源为新乡亚太油脂有限公司的工业用油。河南省卫生厅立即部署对新乡亚太油脂有限公司的工业用油销售渠道全面清查和追踪,并对新乡亚太油脂有限公司和河南濮阳市清风县豫华食品厂进行了查处。在此事件的查处过程中,河南省卫生厅、新乡市卫生局和濮阳市卫生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迅速查明了原因,追回售出的食品,对事件公开曝光,从而避免了更大范围,更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有效地保护了群众的健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有关食用油掺假案件的背景  今年2月,我部接到举报电话,反映部分企业将工业用油用于食品加工,危害消费者健康。经调查发现,这些冒充食用油的工业用油可能已流向河南、江苏等地,我部立即向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紧急部署对此案件进行查处工作。卫生部二000年十一月五日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相关文献
  • 卫生部关于河南省卫生厅食用油掺假案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卫机发(2000)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今年4月30日,江苏省宝应县山阳幼儿园发生一起因食用河南濮阳市清风县豫华食品厂用工业用油加工饼干引起40多名幼儿中毒的事件。事件发生后,河南省卫生厅迅速组织调查,查明来源为新乡亚太油脂有限公司的工业用油。河南省卫生厅立即部署对新乡亚太油脂有限公司的工业用油销售渠道全面清查和追踪,并对新乡亚太油脂有限公司和河南濮阳市清风县豫华食品厂进行了查处。在此事件的查处过程中,河南省卫生厅、新乡市卫生局和濮阳市卫生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迅速查明了原因,追回售出的食品,对事件公开曝光,从而避免了更大范围,更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有效地保护了群众的健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有关食用油掺假案件的背景  今年2月,我部接到举报电话,反映部分企业将工业用油用于食品加工,危害消费者健康。经调查发现,这些冒充食用油的工业用油可能已流向河南、江苏等地,我部立即向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紧急部署对此案件进行查处工作。卫生部二000年十一月五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卫生部打假工作简报第五期

    卫生部召集部分省市重点部署查处食用油掺假工作    我部法制与监督司于2000年11月9日下午召集北京、河南、广东、浙江等省卫生厅的有关人员及卫生部食检所部分专家在北京召开会议,讨论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食用油掺假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卫生部要跟进,抓紧了解,查明情况,举一反三,对玩忽职守、图财害命者要依法严惩,有关进展情况要及时汇报。会议决定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各省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各级卫生部门,以饼干喷涂矿物油为突破口,对糕点及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如发现可疑线索,要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溯源追踪,依法严惩,并将结果上报卫生部。  2.各地要广泛开展有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法律意识,发现食品造假活动依法举报。  3.对食品添加剂要加大力度进行监督管理,无卫生许可证禁止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  4.各省要对矿物油、食用油的鉴定检验技术进行培训,使基层检验人员了解国家标准,熟练掌握检验方法。卫生部法制与监督司2000年11月20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中华预防医学会食品卫生分会学组委员名单

    微生物学组组 长 罗雪云副组长 刘秀梅 高庆仪委 员 刘宏道 贾珍珍 苏翠华 纪舒萍 侯正宗 封幼玲 谢茂慧 戴昌芳 仉庆文 李福田理化学组组 长 杨惠芬副组长 李明元 王绪卿委 员 胡国昌 叶世柏 仓公敖 张家鳞 吕澳生 涂晓明 何倩琼 强卫国 王中一 李绍良毒理学组组 长 李悠惠副组长 姚小曼委 员 戴 寅 陈君石 韩 驰 王端淑 马凤楼 陈炳卿 柳启沛严文钰 龚幼菊 孙秀发 仲伟鉴 李袭丽 祝慧娟 王 娥监督管理学组组 长 郑鹏然副组长 李冠儒 王茂起委 员 王子坚 王中衡 孔忠富 丛黎明 庄 虹 阿 乃 陈少容 陈守文 陈肇涛周树南 杨仲亚 杨国柱 屈世文 路光仲 高卫平 姜培珍 姜吉芳 张英铠徐继康 盛觉琛 黄炳文 黄士雄 黄愿峰 谢成钦 谢开斌 朱芳麟 戴马清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广东省预防蔬菜农残中毒工作研究

    为预防蔬菜农药中毒的发生和提高蔬菜食用的安全性,广东省卫生防疫站开展了预防蔬菜农残引起食物中毒的系统工作,包括:加强部门间合作,研究消除蔬菜中农药残留物的方法,提高监测技术水平。结果表明,此系统的工作是科学的、有效的,广东省因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呈逐年下降趋势。

    作者:黄伟雄;邓峰;江月碧;罗建波;梁春穗;戴昌芳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豆油”引发食物中毒的调查报告及思考

    1999年8月9日,广东省肇庆市发生数百人食物中毒,经调查证实是由于食用油中掺入矿物油所致,经各级卫生部门采取有力的措施及医务人员的全力抢救,680多名病人陆续康复,无死亡病例。在当地政府及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引发中毒的“豆油”的来源及去向均查明并全部追回,事态得到了控制,无新病例出现。

    作者:陈卫东;张永慧;王立斌;杨晓东;黄明骆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卫生部司(局)文件卫法监食便发[2000]145号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食品卫生行政处罚中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

    安徽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食品卫生行政处罚中有关问题的请示”文收悉。经研究,答复意见如下:  一、两人共同违法,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按一个违法事实两个违法主体一并处罚,由两人共同承担责任。  二、依据《食品卫生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违法当事人擅自将卫生监督机构按程序查封的物品解封并转移,属于拒绝、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此复。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000年八月二十一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浅谈《食品卫生法》中的健康体检规定

    《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法(试行)》已执行十几年,实施的效果是显著的,提高了食品卫生管理质量,有效地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大大降低了食源性传染病发生。但是作为一项法律,在贯彻执行和具体工作中,也有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涉及到健康体检部分,规定的比较笼统,不十分具体,有的条款表达不明确,给具体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和问题。本文特提出,供同行商榷与探讨。

    作者:秦树民;王翠荣;孙立新;代静林;丁秀萍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市售甲醛浸泡食品的现状和管理对策

    今年年初,我站在对节日市场供应的食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进,发现部分农贸市场销售被甲醛浸泡的食品。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市卫生局先后三次组织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的水产品以及水发食品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监测结果报告如下。

    作者:卢济灼;陈诗潜;陈瑞熙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表彰2000年发行工作先进单位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的发行工作近年来有了很大的发展,得到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单位的大力支持,编辑部评选以下单位为2000年《中国食品卫生杂志》发行工作先进单位:  安徽省卫生防疫站     辽宁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南宁市卫生防疫站     赤峰市卫生防疫站  绍兴市卫生防疫站     晋江市公共卫生监督所  绍兴县卫生防疫站     莱芜市莱城区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防疫站  珠海卫生检疫局  这些单位长期坚持订阅杂志,积极宣传杂志在食品卫生工作中的作用,专人负责,落实经费,为《中国食品卫生杂志》发行工作做出了贡献。在此,我们衷心地感谢这些单位及负责杂志发行工作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希望所有从事食品卫生工作的同志积极订阅、宣传《中国食品卫生杂志》。《中国食品卫生杂志》编辑部2000年12月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第五次食品安全与协调研讨会纪要

    第五次中国大陆、台湾、香港食品安全与协调研讨会于2000年10月6日至7日在北京贵宾楼饭店召开;前四次研讨会分别于1994、1995、1996和1998年召开。本次研讨会继续由国际生命科学学会(ILSI)中国办事处主办,来自中国大陆、台湾、香港的约20名食品卫生专家以及国际生命科学学会(ILSI)中国办事处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卫生部法监司赵同刚司长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另外,ILSI中国办事处的赞助公司也派出观察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为了与会代表更好地了解以往几次研讨会的情况,ILSI中国办事处副主任陈君石教授简要回顾了本系列研讨会的目的、工作程序和已取得的成绩。ILSI中国办事处2000年11月1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卫生部司(局)文件卫法监食发[2000]89号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处理无进口批件及检验合格证生禽肉的批复

    广东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报送我省生禽肉产品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函》(粤卫函[2000]1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无进口批件和检验合格证的生禽肉产品属于《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根据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罚,并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上述产品退出国内市场。  此复。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000年八月十一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圆孢子虫病——一种新发现的食源性疾病(综述)

    圆孢子虫病(Cyclosporiasis)是由圆孢子虫(Cyclospora cayetanensis)引起的人体寄生虫病,1977年首次发现并于1979年首先由Ashford报道。[1]近几年美国等国家陆续发生多起食源性圆孢子虫病暴发事件,使得圆孢子虫成为继隐孢子虫、等孢球虫后的又一种重要的人体寄生球虫。我国虽未出现大规模食源性暴发,但迄今已报道了16例圆孢子虫感染的病例。[2]本文就圆孢子虫及其感染的基本情况综述如下。

    作者:韩怀忠;于晓华;张丽菊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关于补充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处理规章的建议

    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正式颁布实施之后,卫生部新制定的《食品卫生监督程序》、《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行政规章也相继发布、施行,查处食物中毒事故的卫生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卫生行政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能有法可依了。但在实践中这些规章仍有不足之处,使食品卫生监督员不便具体操作,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原则,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对“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有关事故类处理办法和处理程序的立法经验,建议在有关食物中毒事故处理的卫生行政规章中增加以下内容条款之规定,增强可操作性。

    作者:郑功良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213种保健营养类食品包装标识标注情况分析

    食品包装标识是食品内在质量的表达和宣传食品、引导消费者食用的手段。为规范这方面的行为,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标准和管理办法。然而,目前市售保健营养类食品的包装标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为了解其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原因,我们对南阳市副食品商场出售的保健营养类食品的标签进行了调查,结果如下。

    作者:吴美平;马军;李峰;应伟;强自河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卫生部文件卫法监发[2000]298号卫生部关于下发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规范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我部制定了《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我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  附件:《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000年八月三十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卫生部司(局)文件卫法监食便发[2000]第27号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关问题的复函

    美国保健国际公司:  你公司关于《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关问题的请示文件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是卫生部依据《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进口保健食品审查合格后发放的,是该产品可以作为保健食品进行宣传、销售的凭证。《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不是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行检验,合格后放行。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000年二月二十二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利用逆转录聚合酶链反应在瑞士进口的矿泉水和瓶装矿泉水中发现类诺沃克病毒(HIV)

    Beuret C,Kohler D,Luthi T等人于2000年11月在《J Food Prot》杂志上发表文章,介绍了在瑞士进口矿泉水中发现类诺沃克病毒(NLV)的情况。NLV病毒是萼状病毒(小杯状体)属。由NLVs引起的大多数非细菌性肠炎是通过痰及浮尘传播的。在美国由已知的食源性病原体引起的疾病中估计有67%是由NLVs引起的,许多疾病的爆发与摄入首次污染与再次污染的食品有关。还没有由污染的矿泉水引起疾病的流行的报道。对进口瑞士或在瑞士装瓶的29个不同品牌的63个矿泉水样本进行了NLV序列检测。通过逆转录聚合酶链反应检出21个矿泉水样中存在NLV。在污染的试样中有2种NLV基因组(genogroups,gg)—基因组Ⅰ和Ⅱ。发现NLV序列与瓶子的特征或化学性质(矿化,pH)或碳酸无关。12种NLV阳性试样的核苷酸序列抽样分析排序显示出几个点突变。所有gg Ⅰ型NLV菌株与一般的Desert Shield有70%~87%病毒(U04469)类似,gg Ⅱ型NLV菌株与Camberwell病毒(U46500)有89%~93%的相似点。文章还讨论了矿泉水中出现NLV病毒的几个可能原因。(刘瑕供稿 郑云雁校)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卫生部司(局)文件卫法监食发[2000]113号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关于更正超微钙监督抽检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由于甘肃省卫生厅上报我部的第二次食品抽检结果中,因抄录人员疏忽,将抽检的超微钙产品的规格和批号抄写错误。现对我部关于补钙保健食品抽检情况的通报(卫法监发[2000]296号)中,第(七)个不合格产品超微钙的规格和生产日期或批号进行更正,规格应为2 g×20袋,生产日期或批号应为20.02.18。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000年十月九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卫生部司(局)文件卫法监食发[2000]126号卫生部法监司关于禁止石油裂解醛经氧化工艺生产的“冰醋酸”用于生产食醋的批复

    吉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用石油裂解醛生产的冰醋酸是否可用于生产食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食品添加剂-乙酸(醋酸)》(GB1903-80)标准,食用醋酸系用乙醇(发酵法)为原料制得的乙酸,《食醋卫生标准》(GB2719-1996)中,“配制食醋”是以发酵法工艺制成的食用乙酸经兑制而成的产品。因此,哈尔滨龙庆食用醋酸厂利用石油裂解醛经氧化工艺生产的“冰醋酸”不是“食用醋酸”,不得用于生产食醋。  此复。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000年十月三十一日

    作者: 刊期: 2001年第01期

  • 对现行冷冻饮品卫生标准的几点看法

    为了掌握市售冷冻饮品卫生质量情况,1999年8月~1999年10月我们对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售的共计55种冷冻饮品进行了采样检验,并按照GB 2759.1—1996《冷冻饮品卫生标准》进行了评价。调查后发现,现行国家标准GB 2759.1—1996《冷冻饮品卫生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产品的现状,应进行必要的修订。1 试样与方法1.1 试样 试样采自门头沟区市售的三大类冷冻饮品(含乳蛋类,含豆类,含淀粉或果类)共计25个生产企业的55个品种。65件试样。

    作者:徐平;孙焕珍;王志越;宋景红 刊期: 2001年第01期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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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办: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