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朗;丁帆
南京鼓楼医院,采用多种形式、运用信息化载体、建立考评机制、塑造先进典型等措施,在全院形成廉政文化氛围,进一步培养了广大医护人员的廉洁意识,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使得医患关系更为和谐,有力地保障了医院的健康发展和良好社会形象的塑造.
作者:刘瑛;兰青 刊期: 2017年第01期
医疗服务的对象是渴望解除病痛的患者和希望保持健康的人们,医院要大限度地为病人解除病痛,不仅需要医务人员具有精湛的专业技术,还要有高尚的医德品质.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激烈的行业竞争就是人才和质量的竞争,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尤为重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形势下医院职工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转变,承受能力和适应能力不断增强,但思想上的困惑和精神上的压力也相应增多.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适应公立医院改革的需要,更好地为医疗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障,成为了当前医院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作者:吴文娟 刊期: 2017年第01期
目的:了解口腔科医务人员常规治疗病人后手部病原微生物污染状况.方法:对口腔内科和外科的医生和护士常规治疗病人脱去手套后洗手前后采样,并进行菌落计数和细菌分型鉴定.结果:口腔外科医生和护士治疗病人脱去手套未洗手前,细菌菌落数(Log10CFU)分别为:1.43±0.71、1.67±0.47,口腔内科医生和护士分别为1.62±0.48、1.86±0.52;洗手后细菌菌落数在0.40±0.22~0.45±0.14 Log10 CFU之间,与以上四组相比有显著差异.细菌分型鉴定常见的病原菌为表皮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杆菌等.结论:口腔科医务人员常规治疗病人后手部病原微生物污染严重,需加强手卫生管理,从而有效降低通过医务人员手传播医院感染的风险.
作者:顾红政;曹卫平;景欢欢;罗彩凤 刊期: 2017年第01期
针对职工证书证件经常使用这一现状,积极探索有效管理职工证书证件的档案管理工作,形成了职工证书证件扫描档案,为完善医院人员基本信息和查询提供了便捷有效的途径.
作者:韦慧萍 刊期: 2017年第01期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字化医院建设成为现代医疗发展的新趋势,也是现代化医院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医院业务软件、数字化医疗设备、网络平台所构建的三位一体的综合信息系统,建立院内、院外科研教学的信息平台和数据仓库,达到数字化医院的建设要求,从而全面提高医院服务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以及整体经营效益.作者介绍了近年来南通市二院通过数字化医院建设初步实践和应用,实现了医院内部资源整合、流程优化,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目标.同时,对下一步如何以深化数字化医院建设工程为抓手,展望进一步整合医疗资源、改进服务模式和进行服务延伸.
作者:高燕玉;杨建斌 刊期: 2017年第01期
文章阐述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三个目标: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并分析了公立医院薪酬分配需考量的六个要素:心理压力、教育成本、技能积累、服务复杂性、劳动强度、职业安全.
作者:周洋;陈珺;陈晶晶 刊期: 2017年第01期
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正向激励党员加强理论学习、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党员管理机制.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和“两学一做”的新要求,突出“全面”与“合格”,将党章规定、应尽义务等积分项目改成必须完成的基本项目,强调保基本、倡导多奉献.通过分类积分、季度考评、年度综合,实现党员从严管理、精准管理.
作者:徐强;邹圣强 刊期: 2017年第01期
目的:分析淮安市八个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置的公平性,为政府制定资源配置标准提供依据.方法:收集2014年各县(区)疾控中心人力资源统计数据,结合服务人口和地理分布资料,利用基尼系数和洛伦兹曲线评价其资源配置的公平性.结果:全市8个县(区)疾控共有298名工作人员,每万人口平均有工作人员0.65(0.35~1.03)名,每平方公里面积有工作人员0.10(0.01~0.53)名.按服务人口和地理面积计算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22和0.36.结论:淮安市疾控机构人力资源配置的人口公平性较好,且优于地理分布公平性;个别县(区)人力资源配置相对薄弱,需进一步调整.
作者:王德明;何南江;姚海波;胡伟;戴凤屏;姜琛 刊期: 2017年第01期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在镇江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突出廉洁风险查找、监控和处置等关键环节,强化风险教育、完善管理制度,着力防止和化解可能出现的职务犯罪风险,形成覆盖全院、重点防控、逐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防控体系,有效防范了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医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江苏省厂务公开先进单位,镇江卫生系统首批镇江市党务公开示范点,镇江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在镇江卫生计生系统“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医院、进站所”活动中荣获组织实施一等奖.
作者:李秋萍;谢萍 刊期: 2017年第01期
从给老百姓讲科普以传播医生品牌、用好互联网这把双刃剑以维护医生品牌、推动国家相关行业立法以发挥医生品牌积极作用等方面,阐述移动互联网推动了医生品牌的成长.
作者:陆一 刊期: 2017年第01期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介绍某院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上报系统作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持续改进的管理工具,在院内推行深静脉血栓栓塞症防治工作的实践.
作者:徐朗;丁帆 刊期: 2017年第01期
目的:比较不同病案质量控制方法对病案质量的影响,为病案书写质控方法的选择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随机选取睢宁县人民医院心内科、普外科2014年1月~10月间实施终末病历质控351份和2014年11月-2015年9月间实施联合病历质控的病历资料403份,评价分析包括甲级病历率、病历缺陷率及主要病历缺陷在内的两组病历的质量变化.比较各种病案质量控制方法的效果.结果:实现联合质量控制在甲级病历率有明显提高,病历缺陷率出现了下降趋势,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联合质量控制可以更好的保障病案的质量.
作者:朱紫岩 刊期: 2017年第01期
医院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一直是难点,需要构建科学有效的医院职能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才能升医院职能部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通过对医院当前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现状进行分析研究,阐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认为构建医院绩效考核体系至关重要,应明确考核指标,采取多维度、量化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形式,并应建立考核反馈机制.
作者:周文 刊期: 2017年第01期
目的:探讨二级医院区域化消毒供应中心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集中供应,在实践过程中控制医院感染的措施.方法:通过合理的布局和设备资源管理,严格实施清洗质量和灭菌效果监测,通过增加信息追溯系统、加强科室质控等方法,提升无菌物品供应质量,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结果: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后,区域化消毒供应中心的消毒无菌物品和可重复使用器械等灭菌合格率达99%,强化了专业规范执行.结论:加强区域化消毒供应中心实践过程中的感染环节控制,对提高物品灭菌质量、控制医院感染十分重要.
作者:张新英;顾志英;吴荣清 刊期: 2017年第01期
近年来,泰州市医疗卫生领域因职务犯罪引发的腐败现象逐年增加,严重损坏了卫生系统的整体形象,影响和制约着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因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于医院来讲尤为重要.1 医院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存在问题1.1 自律意识不强拜金思想蔓延医院职务犯罪人员一般具有较高学历、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即便如此,有时仍然缺乏依法办事的意识,在工作中特别是在使用权力时往往对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的界限不能清楚认识.同时,受社会上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观念影响,很多人理想信念发生动摇、私欲膨胀,以权谋私以满足自己的私欲,从而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作者:张玲;秦晓斌 刊期: 2017年第01期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这一重要论断,不仅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且就如何实现基层党组织服务广大群众、促进社会和谐,指明了方向、开阔了视野.医院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医院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堡垒,医院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服务为导向,从服务的角度去解读、探索和改进医院基层党建工作,是新形势下提高医院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构建和谐医院,推动医院发展的必然选择.
作者:潘军;李琳 刊期: 2017年第01期
2017年是中国医院后勤管理专业委员会成立20周年的日子,江苏省医院后勤管理专业委员会也成立20周年,回眸江苏医院后勤20年的发展,是江苏医院后勤改革、社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的20年,是不断推动江苏省各级医院后勤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的20年.
作者:朱晞 刊期: 2017年第01期
医院病历档案通过信息技术的运用,实施流通环节监管,简化流程,精确示踪,确实大有裨益.
作者:张昱 刊期: 2017年第01期
医院信息化建设要求配套的网络基础建设必须满足HIS、EMR、PACS等系统所需的带宽和传输能力,同时要保证网络安全可控.介绍了南京鼓楼医院内外网架构,并从降低安全风险和网络虚拟化等层面展开,详细介绍相关技术及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为医院网络基础建设提供参考与借鉴.
作者:朱卓谨;赵勰;李瑞瑶;张晓平 刊期: 2017年第01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月1日实施,统一了医疗损害侵权责任概念,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和适用法律的“二元化”问题.法院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已不存在医疗事故责任和非医疗事故责任之分.2010年6月30日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首次出现“医疗损害鉴定”一词,对医疗损害鉴定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原则要求,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相继出台了指导意见,鉴定模式不尽相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7月9日下发了《关于做好〈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医疗损害鉴定仍应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统称为医疗损害鉴定;当事人均同意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应予准许.”同时具在代表性的还有北京、上海、广东等模式,其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7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关于鉴定方面,其规定是“人民法院委托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的,应当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鉴定工作的相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组织鉴定.在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的新规定颁布之前,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以上两种模式大差别在于优先选择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目前对医疗损害鉴定的两种倾向性意见[1].《侵权责任法》第54条明确规定,医疗损害侵权责任属于过错责任,不再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而直至目前,我国的医疗损害鉴定体制尚未确定,鉴于医疗损害鉴定有其特殊性,在制度构建时应当有所考虑.
作者:江涛 刊期: 2017年第01期